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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标准发布,“瞬时值”也能作为执法依据了
作者:环保圈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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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守一天采24小时混合样

其他活我还要不要干了?


2022年的春节,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早一些。


2月7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环保圈”就注意到一则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也就是说,实施了20年之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终于要修改了。


这是这个标准的第二次修改,上一次还是在2006年。当时生态环境部还叫“国家环保总局”,修改的主要内容则是“扩大了一级A标准的适用范围”——排入重点流域及封闭/半封闭水域(如湖泊、水库),强制执行一级A标准。


时过境迁,中国的污水处理行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20年前,全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还不足30%,如今则已经提升到97%以上。


彼时,中国的污水处理厂还很少,自动化程度也不高,监测方式仍停留在“人工手动监测”——值班人员每2小时或4小时取一次样,然后将样本保管到冰箱里,24小时后再混合化验。


与此相适应,当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污染处理厂的考核也是按照“日均值”,排放标准与管理水平相适应。


不过,经过20年的发展,这种监测方式已经越来越“OUT”了。


近十年来,随着“水十条”的发布,国家对于水污染防治的要求越来越高,考核越来越严,执法频次也越来越高。如果还像原来那样慢慢腾腾地抽取“24小时水样”,现有的执法能力早已无法满足要求,所以很多地方在实际执法中都以“瞬时值”作为执法依据。


但是,这样做在法理上又存在瑕疵,由此引发过很多争议,最典型的就是2020年北京发生的一场官司。


2020年6月,北京市四中院公布“2019年十大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之一是“北京某公司诉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原来,2018年6月,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检查时发现,某镇工业园污水处理站的出水一次取样监测总磷排放浓度为0.68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C标准规定的总磷排放浓度(0.5mg/L),故认定为超标,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但是,该污水处理站运营公司表示不服,理由正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为“日均值”,应该取24小时混合样。


于是,该公司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宝坻环境局不服一审判决,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宝坻环境局的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环保局败诉了。


从法律上讲,法院这么判也没毛病。因为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就是应该按照“日均值”,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按“瞬时值”处罚的行为确实缺乏依据。


消息传来,环保系统内一下子“炸了锅”。很多地方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采用日均值为标准“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而且还会给企业钻空子留下空间。


总之,标准停留在“日均值”,而执法实践则强烈呼吁“瞬时值”,两者发生了极大的冲突。


这意味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到了不得不修改的时候。


2


日均值、瞬时值“双控”

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改按“瞬时值”考核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出台了。


或许是由于争议比较多,该标准从征求意见到最终定稿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别的文件征求意见后可能几个月就出台了,而这份标准直到2025年7月才审议通过。


2025年7月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等4项生态环境标准。

从2022年初征求意见,到2025年7月审议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标准的修改之路走过了漫长的3年时光,这还不算征求意见稿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最终,2025年11月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新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新标准终于最终落停,即将实施了。


新的标准,到底修改了哪些地方?


首先,新增了日均值、瞬时值“双控”要求。


对于COD、氨氮、总氮、总磷4项污染物来说,在保持原有“日均值”不变的情况下,又增加了“瞬时值”的要求。


这样一来,相当于套上了两个“紧箍咒”。


好消息是,“瞬时值”略有放松,其限值是“日均值”的1.2-2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洪臣表示,COD、氨氮、氮、磷这4项指标要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保留日均值规定更加合理。而增设瞬时值,主要则是为了“提高执法监督效率”。


其次,部分污染物改为瞬时值“单控”。


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3个污染物项目,这次修改被移出了“日均值”,改为按照“瞬时值”考核。


为什么?因为这三种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动态实时的,以粪大肠菌群数为例,即使24小时混合样达标,短时超标也可能对下游水环境的卫生指标造成影响。


同理,出水pH值的短时超标也可能对下游水生态造成冲击。


因此,按照国内外监测规定和实际做法,这3项污染物都由“日均值”改为了“瞬时值”。


新的标准,相比修改以前到底是“严了”还是“松了”?


专家表示,它既非加严,也非放松,而是“更加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了。


清华大学教授、该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专家组长王凯军表示,新增加的“瞬时值”标准,其数据都来自于之前的海量数据分析,所以更加科学。


编制组统计分析了2020年全年上传该平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测算了上亿条数据。这些数据都是实际排放监测数据,也是目前最可靠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波动规律测算依据,它们是编制这个标准修改单的最底层技术工作的基础。


因此,对于正常运行、稳定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企业来说,预期此次修改标准不会增加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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