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监督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7日,西咸新区水务管理中心组成核查组,对我司承接的空港国际商务中心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开展核查。

为确保核查质量,核查组详细制定核查流程,做好各项核查准备工作。核查组对项目现场、照片等资料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核实。
总体来看,项目现场情况较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核查组认为,该工程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等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但部分区域将铺设渗水砖更改为低洼式绿地缺少更改文件。针对发现的问题,核查组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及时补齐资料,并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责任,要求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